新購手機頻出故障消費者法院維權烏蘭察布公司律師工程設計
關鍵詞: 烏蘭察布公司律師
家住豐臺得高女士花了2398元在北京1家家用電器連鎖銷售公司得分店購買了1部手機,手機在3包期限內頻頻泛起機能故障。
經由兩次檢測后,店里終于給高女士更換了1部新機,高女士萬萬想不到得是,換機得第2天,手機又泛起故障。
高女士多次找到銷售公司入行協商均無結果,1怒之下,高女士將該家用電器連鎖銷售公司及其分公司1并訴至法院,要求退還手機款。
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。
高女士起訴稱,2008年8月7日,她花了2398元在北京1家家用電器連鎖銷售公司得分店購買了1部手機。
因手機在3包期限內泛起機能故障,經兩次維修出具檢測講演,2009年9月20日該店為高女士更換了新機。
店里得銷售職員稱,如更換得新機泛起題目,高女士可以到該品牌手機得客服中央做檢測,根據客服中央出具得檢測講演退貨或者換貨。
2009年9月21日,更換得新機泛起故障,高女士到該品牌手機得客服中央做了檢測,拿到取機單后就到分店往退機,店里得工作職員稱國慶節后會電話通知高女士。
國慶節后,遲遲沒有接到電話通知得高女士打電話到店里詢問,該店稱要收取1000元得折舊費。
高女士以為該分店得要求并分歧理,便打12315投訴,經調解未達成協議。
高女士以為,根據國家"3包劃定”,購機之日起7日內,移動電話主機泛起"3包機能故障”得,可憑有效購機FP原件和保修卡,向銷售商索要FP面額1次性全額退款。
因此,高女士將該家用電器連鎖銷售公司及其分公司1并訴至法院,要求1次性退歸手機款2398元。
目前,此案正在審理之中。